2007年8月24日

關於那罪狀辭

親愛的JD
看到妳寫的那份罪狀詞可真是語重心長呀!! 不過,希望這封信紙只是抒發你的情緒,也希望這封信紙有我看到(或幾個知友看到)就好了,可別來玩真的喔!! 雖然在眾人以為美的事情正順利著進行著 ,卻未料在這過程中,媒人竟做出無理取鬧的行為,這樣的舉動頗令人嗤之以鼻!!


或許這令人氣憤的事情產生,或許是撒旦的破壞,或抑是神在考驗著妳和妳的另一伴, 還有你們雙方家庭,以及周圍的親朋友好,甚至是教會和總會將如何看待與面對此事, 一個事件發生,我們可以在其中反應出一些人得人格與品德為何?就讓我們靜思觀察,且步步謹言慎行!!

婚姻的事情,神會幫助我們排除萬難的!!

要有信心,請不要氣餒,也不要放棄!! 若這樣,豈不就中了魔鬼的技!! 我們要在禱告中, 求神讓我們更有智慧去解決"大人不懂事"的事情, 求神讓我們有一顆寬宏的心去包容"大人不知道她到底做了什麼"的事情!

我親愛的好姊妹~
其實,在妳的人生的成長的路程中,妳並不孤單, 天上的父一直深愛著妳,祂為了希望妳能在末日能與祂共享天國的榮耀, 祂始終一直靜莫無聲陪伴妳走這艱苦難熬的路, 妳所負的軛沉重,難道天上阿爸的心不比妳更痛!! 這也許是神要我們學習的功課, 只有"愛與原諒"會讓我們的性格更加成熟吧!! (anyway,雖然這課題粉難,但是考不好,還是得補考)

從人道救援到國際合作發展

1990年,隨著冷戰的結束,西方援助國家在對外提供經濟援助方面,已經開始由單純的援助轉而對發展與合作的重視。這意味著少有援助國政府繼續關切軍事和地理戰略等安全因素;反倒是有更多的援助國政府重視受援國的長期發展結構策略,如加強基礎教育、醫療衛生、民主、倡議和公民社會等。因此,對外經濟援助在概念和實質等層面,已漸為所謂的國際發展合作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cooperation) 所取代。

自1971年,我國退出聯合國以來,在國際社會上不斷面對著來自中國的強力打壓,並封鎖我國的拓展國際生存空間,在國際社會上失去擔任國際公民角色的機會。雖然,在台灣有許多非營利(非政府)組織團體一直默默努力在社會上耕耘,不論是在由受援者轉換為對外輸送者;或是在國際的議題連結上,非營利組織都有讓人驚艷的表現,並獲得國際的肯定。而我國政府卻是受限於與經援外的機會,導致援外工作受到嚴重阻礙,試圖在非營利組織與國際進入中,讓台灣也能夠被國際看得到、聽得到。

進入90年代,我國的受援國開始以中南美洲國家為主,以維繫友好邦交關係之外,在外經援的提供,乃是試圖協助這些國家經濟發展,以及強化雙方政經關係;在亞太地區,經援活動主要集中在東南亞,援助方式主要以提供中小企業融資、興建工業建設體,以及各種技術援助為主。儘管東南亞與南亞國家的毗鄰中國,造成該國無法與我國建立邦交,多年來,我國均不斷提供各種技術合作和人道災難援助。

為了加強對受援國民間社會的提供各項人道援助與發展合作,有人主張揚棄「援外」一詞,改用「國際合作發展」,因為前者隱含「由上而下」的救濟。目前西方援助國家所重視的國際合作夥伴關係,是一種以人為本的援助策略,以「由下而上」的國際發展合作方式,強調的是一種夥伴與對等的觀念。因此,國際合作發展工作人員,不再如同過去的援外工作,僅侷限於急難救助、物資分配、專業技術的指導等工作模式。援助國以派駐人員駐進受援國,其角色不是指導者,而是從協助的角色,並以學習態度,與當地政府、其他人道救援組織以及社區團體等一起合作,共同推動建立公民社會、解決貧窮、加強基礎教育、醫療衛生、提升兩性平等,以及強化民主參與等具體方案計畫,並將援助方案建立在其專業訓練和提升人力資源的基礎上,共同創造新的未來發展。而TOPS正是當前國際合作發展工作方向。

中國人權協會鑒於中南半島各國滯留在泰境難民營內急帶救援,便於在1980年,組成「中泰支援難民服務團(TCRS)」,開始從事國際人道援助工作,針對從越南、寮國、柬埔寨湧入泰國東部的華裔難民的急難救助、協助難民遣返與戰後重建工作等階段性的任務;1994年改組為「台北海外和平服務團 (TOPS)」,將服務對象擴及到其他國籍與族群,並在外交部的經費支持下,讓台灣青年得以有管道加入國際救援行列。直到1997年柬埔寨嚴重內戰,在柬國難民急需救援下,政府與柬埔寨交惡,也使得台灣外交駐柬代表處被迫撤離,因此也影響外交部中斷TOPS的經費支援。為了堅持與持續國際人道援助的工作,TOPS將經費來源轉向民間的小額捐助,並尋求國際組織協助與合作,讓援助計畫經費能得以漸趨穩定,毫不遜色地讓台灣與其他先進國家在人道救援的國際版圖上並駕其驅,展現台灣實力,贏得國際友誼。
1997年,TOPS成立泰國工作隊,並受泰國內政部所邀請,派遣人員長期駐紮泰緬邊境,讓台灣專業工作人員與當地工作人員共同學習與發展,為緬甸甲良難民營、泰鄉村偏遠山區和緬甸移工貧童提供教育的協助。雖然在人道救援與國際合作上,對於每個特定地區,或是族群的救援行列,在泰緬邊境上的難民服務項目大抵包括基本的糧食、飲水、醫療、衛生保健、教育、社會服務與諮詢、農業生產、職業訓練等,其所涵蓋層面廣泛,非單一機構所能勝任。因此,倍力當地人才與在地資源連結,以及國際組織間的相互合作與資源分享與交流,顯然非常重要且有其必要性。

TOPS在泰緬邊境的服務計畫,必須與泰國教育部門正式簽約合作,以提供師資與設備的方式,協助公立小學在山區部落設立分校,聘任當地甲良族為工作人員和教師,透過甲良人的母語、文化習俗以及田野工作經驗,因此,TOPS各地區學校能順利協助當地的教育計畫,同時也與各部落建立良好的互信關係;在國際之間的資源整合與運用上,TOPS與聯合國所屬重要機構如聯合國難民署(UNHCR)、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聯合國發展基金會(UNDP)、世界糧食組織(WFP)等建立起實質的合作關係,以確保對有限的資源做有效運用,提昇實地的服務品質,也與當地組織達府邊境兒童協助基金會(TBCAF)密切合作,藉由該組織對地方事務與民族文化的熟悉,協助推展各項方案,並透過長期合作,利用現有的資源與經驗轉移,提升在地人的專業與執行能力,以協助當地組織永續發展;在2005年9月,TOPS與美國綠色倍力組織(Green Empowerment) 、荷蘭難民服務組織(ZOA refugee care)和泰國能源政策遊說組織(Plang Thai),透過組織間協力合作,組成「邊境綠色能源團隊」(Border Green Energy Team-BGET),在泰緬邊境地區動員與倍力(Empowerment)推廣綠色能源,透過知識技能分享和實務經驗,提供技術培訓在地技術工作人員。

基本上,根據西方主要援助國家的經援經驗,可以發現各國的非政府組織在從事人道援助或國際發展合作時,所採取的策略上除了援助國的NGO與受援國的NGO直接進行合作,並建立夥伴關係,由雙方共同對受援國的民間社會進行相關的計畫,如:成立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解決貧窮、公民治理、醫療和人力資源的提升與教育師資等;另一方面援助國的NGO,直接對受援國的人民或社區,進行各項人道或建立各種合作夥伴關係。

因此,我國未來推動國際發展合作的方向與原則,國際非政府組織發展模式之基本理念必須適合當地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狀況,並以此方式為援助國派員駐在受援國,與當地人共同創造出新的適合當地發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