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布政府把我們驅趕到西北邊馬德望的森林,因為我們攜帶的米食不夠,加上路途遙遠,我妹妹因體弱而病死在途中。到了森林裡,我們一住就是四年(實際為3年10個月),我們用木材和茅草臨時搭蓋房子,過著沒有電,沒有乾淨水源的克難艱苦生活。
赤柬控制人民的食糧,強迫人民下田工作,以苦力才換得到糧食。一小罐頭的米量分配給10個人一起享用,大部分人民不堪每天在飢餓或半飢餓下長時間的工作,體力不堪負荷而過勞死;有的因為一點偷懶遭受赤柬軍隊毒打;有的是因犯各種小錯而殘酷刑決;有的是被發現是知識份子,柬軍將其槍殺將屍體推入坑洞中用沙土堆埋;有的是只因柬軍你看不順眼無須理由任酷打致死,然後隨意將死屍丟棄在荒郊野外,成了野狼的盤中食物。
在赤柬的四年暴力管治下,我的父母、外公和外婆、大姐(笑媚)和弟弟(國安)就是因為飢餓、疾病、過度工作接續而死亡。據說,那期間的死亡的柬埔寨人估計有一百二十萬至三百萬,佔當時人口的約五分之一。
當時聯合國難民署和國際組織紅十字會的協助難民移民登記,將柬難民安置到第三國家加拿大、美國、紐西蘭等。我原本可以被安置移民到美國,但一心一意想找尋我的二姐(笑娟),每日心存盼望她還活著,於是我放棄去美國的機會,試圖返回金邊去尋找我唯一的親人。
我徒步翻過好幾座山嶺,每日有一餐沒有一餐,勉強忍受飢寒餓凍。白天走累了,就隨意撲倒在地休息,夜晚睏了,就隨地而睡,路途中有數不清的屍體橫行在荒郊野外腐爛發臭,屍骨遍地整個山野村林。
我已經不知道什麼是害怕?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將會死去?活一天,算一天。只要活著,就有一絲尋找到姐姐的希望。」